av男人天堂网|男人天堂影院|亚洲电影男人天堂|天堂影院av新高考政策培训学习材料
2020.3
山东省2020年高考政策30问
近日,山东省招考委正式发布《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这标志着2020年“新高考”进入实质性落地实施阶段。
此次改革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政策点多、涉及面广,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1.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分哪些类型?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可以兼报吗?兼报的如何录取?
答: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类型分为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两种,具体见《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类型总览表》。
类型 | 招生 形式 | 层次 | 招生对象 | 考试时间 | 考核内容 |
夏季高考 | 统一考试招生 | 本科 专科 | 1.普通高中毕业生 2.中职毕业生 3.同等学力人员 | 1.外语听力1月8日 2.语文、数学、外语笔试6月7—8日 3.学业水平等级考试6月9—10日 | 1.语文、数学、外语 2.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 |
综合评价招生等形式 | 本科 | 普通高中毕业生 | 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政策执行 |
春季高考 | 统一考试招生 | 本科 专科 | 1.中职毕业生 2.普通高中毕业生 3.同等学力人员 | 1.专业技能测试3月 2.文化考试5月中旬 | 1.语文、数学、英语 2.专业知识 3.专业技能 |
单独考试招生 | 专科 | 中职学校学生 | 学校测试时间4月下旬 | 1.文化素质 2.专业技能 |
综合评价招生 | 专科 | 普通高中学生 | 学校测试时间4月下旬 | 1.综合素质评价 2.职业适应性测试 |
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类型总览表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兼报考生符合录取条件、且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双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就读学校,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当年高考录取资格。
2.哪些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高考?
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考,包括取得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明的人员。具有普通高中完整学习经历但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学生,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参加高考。
3.夏季高考各科目考试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夏季高考分为国家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两部分,时间安排如下:
(1)国家统一高考
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全天和8日下午,其中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数学考试时间120分钟,外语(笔试)考试时间10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1月8日上午,连续组织两次,每次考试时长约20分钟,考试成绩取两次中的高分计入高考外语科目成绩。
国家统一高考时间安排表 |
时间科目 | 上午 | 下午 |
1月8日 | 外语(听力)(9:00开始) | |
|
6月7日 | 语文(9:00-11:30) | 数学(15:00-17:00) |
6月8日 | | 外语(笔试)(15:00-16:40) |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时间安排表 |
时间科目 | 上午 | 下午 |
8:00-9:30 | 11:00-12:30 | 15:30-17:00 |
6月9日 | 物理 | 思想政治 | 化学 |
6月10日 | 历史 | 生物 | 地理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由我省自主命题,考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选报3科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9日至10日,每科考试时间90分钟。
4.夏季高考总成绩是怎样构成的?
答:夏季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科统一高考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50分(外语笔试120分,听力30分),以原始分数计入总成绩;考生自主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转换为等级分计入总分,各科等级分满分均为100分。
5.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选择条件和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学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作为等级考试科目。等级考试科目在合格科目范围内可以更换。
2020年4月份,考生须通过高考报名系统对自己的等级考试科目进行选报确认,同时缴纳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笔试考试费及等级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经选报确认后将不能更改。
6.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如何进行等级赋分转换?
答: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由学生在6门等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组成,共有20种选考组合。由于不同学科之间试题内容、形式、难度、考查角度等存在差异,各科目原始成绩简单相加会造成学科之间不公平。根据国家要求,借鉴先行试点省份的经验,我省选择了等级分数的表达方式,将每门等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B、C+、C、D+、D、E共8个等级区间,参照正态分布原则,确定各等级区间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3%、7%、16%、24%、24%、16%、7%、3%。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区间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91-100、81-90、71-80、61-70、51-60、41-50、31-40、21-30八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并计入总分参与录取。每科等级成绩本质上是考生的位次成绩,主要由考生在科目内所处位次决定,原始成绩进行等级转换后,排名顺序不变。
7.考生的位次是如何得到的?同分考生投档规则是什么?
答:按照所有考生的高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的位次。高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顺序排序,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总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为同分同位次。
各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专业,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投档;如仍相同,则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档。
8.招生院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主要是什么?如何查询?
答:高校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要求,认真研究本校专业人才培养对高中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提出本校拟招生专业(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分为四种:一是高校专业培养与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某一选考科目关联度高的,应确定为“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二是高校专业培养与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多个选考科目关联度高的,应确定为“2-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三是高校专业培养与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多个选考科目有一定关联度的,应确定为“2-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四是高校专业培养对学生学科基础要求相对较宽的,可确定为“不提科目要求”。
考生可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sdzk.cn)“招考动态”栏目查询高校报送的2020年拟在山东招生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作为选科的参考。2020年各高校实际招生安排中,部分高校、部分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可能会有一定调整变化,具体以2020年公布的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9.高考录取分哪几个类别?每个类别有哪些批次的招生?
答:2020年我省招生录取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3类。各类别录取批次划分如下:
(1)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
批次 | 招生种类 |
提前批 | 包括军事、公安、航海、消防、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飞行技术等本科招生以及飞行技术直招士官生等专科招生。 |
特殊 类型批 | 包括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类型的本科招生。 |
常规批 | 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 |
(2)艺术类。分为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
批次 | 招生种类 |
本科 提前批 | 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其他院校,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 |
本科 普通批 | 包括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
专科批 | 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
(3)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两个批次依次进行。
批次 | 招生种类 |
提前批 | 省属公费师范生本科招生。 |
常规批 | 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 |
10.每个批次学生可填报多少志愿?
答:现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说明如下:
批次 | 志愿填报 次数 | 志愿填报要求 |
提前批 | 两次 | 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 第1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 第2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4个顺序院校志愿。 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可填报本科志愿,也可以填报专科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下、二段线上考生只能填报专科志愿。 |
特殊 类型批 | 一次 | 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 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且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招生高校根据教育部规定提出的分数要求、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 |
常规批 | 三次 | 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第1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
(1)普通类
(2)艺术类
批次 | 志愿填报次数 | 志愿填报要求 |
提前批 | 两次 | 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 |
本科批 | 三次 | 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 |
专科批 | 两次 | 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志愿填报1个院校志愿;除此之外的其他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 |
批次 | 志愿填报 次数 | 志愿填报要求 |
提前批 | 两次 | 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一段线上考生方可报考。 |
常规批 | 三次 | 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第1次志愿填报由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
(3)体育类
11.艺术类、体育类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类型 | 计算原则 | 计算公式 |
美术类专业 (使用统考成绩) | 专业成绩占70% 文化成绩占30% |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文学编导类 (使用统考成绩) | 专业成绩占30% 文化成绩占70% |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播音主持类 (使用联考成绩) | 专业成绩占A% 文化成绩占(100-A)% |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200)×A%+文化成绩×(100-A)%,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书法类 (使用联考成绩) | 专业成绩占A% 文化成绩占(100-A)% |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A%+文化成绩×(100-A)%,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答:(1)艺术类
注:公式中的“750”是高考文化成绩满分分值,“300”是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满分分值,“200”是播音主持类联考成绩满分分值,“100”是书法类联考成绩满分分值。A由联考学校确定。
(2)体育类
体育类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办法计算。
12.高考志愿填报分数线怎么划定?
线位 | 划线办法 |
一段线 |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当年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 |
二段线 |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照当年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作为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并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
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 |
答:(1)普通类实行分段划线、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具体划线办法为:
(2)艺术类仍然按高考文化成绩划定艺术类本科线和艺术类专科线,具体划线办法为:
①艺术类本科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的各专业类别的比例划定。
类型 | 划线办法 |
文学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 | 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普通类一段线的85%划定。 |
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 | 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普通类一段线的70%划定。 |
舞蹈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 | 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普通类一段线的65%划定。 |
②艺术类专科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3)体育类实行分段划线办法,分两段划线即一段线、二段线,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体育类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划线。具体划线办法为:
线位 | 划线办法 |
体育类一段线 |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当年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 |
体育类二段线 |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当年体育类本、专科计划总数划定。 |
13.“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有什么变化?
答:由原来的“院校”为志愿单位,变为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志愿单位, 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就是1个志愿。“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下,考生直接被投档到学校的具体专业,不存在专业调剂。
14.专业(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后有退档风险吗?
答:平行志愿投档后也有退档风险。考生的体检、单科成绩、外语语种、英语口试、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不符合高校要求的,都有可能造成退档,这些因素由高校根据招生需要自主设定,并在高校招生章程中公布。
15.考生投档后又被退档,能再补投到后面的专业(专业类)平行志愿吗?
答:退档考生不能再补投到后面的专业平行志愿,只能参加剩余计划的下一次志愿填报和投档。
16.艺术类考生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的要求是什么?
答:(1)提前批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专业,两次志愿均不限制文化课成绩; 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本科专业须达到我省艺术类本科线。
根据考生志愿,提前批关联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本科批安排三次志愿填报。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上考生方可填报本科志愿。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
统考和联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或专业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专科批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作为1个志愿单位。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志愿填报1个院校志愿;除此之外的其他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
校考专业遵循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统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其他专业认可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联考和校考成绩,遵循考生志愿,根据文化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17.体育类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的要求是什么?
答:(1)提前批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体育类一段线上考生方可填报提前批公费师范生志愿。
遵循考生志愿,依据综合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常规批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
遵循考生志愿,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专业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18.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综合成绩是怎样确定的?如何填报志愿和录取?
答:我省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综合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含语文、数学、外语)成绩、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高校考核成绩(含笔试、面试)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在普通类提前批,考生需根据自身取得的试点高校入围资格情况进行志愿填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试点高校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志愿及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试点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档,由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我省普通类一段线。
19.我省农村和贫困学生专项计划有几种形式?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我省农村专项计划有三种形式: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职院校专项计划。
类型 | 报考条件 | 备注 |
高校专项计划 |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山东省夏季高考;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 考生志愿所填报的高校,必须是已提前取得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高校。 |
农村专项计划 | 报考农村专项计划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山东省夏季高考;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及居住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的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④高考成绩达到我省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 |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 | 报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②符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我省当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 |
20.公费生、委培师范生有哪几种类型?报考条件和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我省公费生包括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公费农科生三种类型。其中公费师范生、公费农科生招生层次为本科,公费医学生招生层次包括本科和专科。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简称委培师范生,招生层次为本科。
报考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公费生、委培师范生招生:①热爱所报考专业及将来从事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②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③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公费生协议(部分市委培师范生也需提前签订协议),公费师范生、医学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其中公费本科医学生不含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公费专科医学生不含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公费农科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④身体健康,报考公费师范生、医学生、委培师范生要具备认定教师资格或医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⑤报考委培师范生还须经过委托培养市有关部门面试,且面试结论为“通过”。
优惠政策:公费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我省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经费拨付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
公费生应按协议就业,由相关部门根据协议规定落实工作岗位,有编有岗,违约者需承担相应责任并缴纳违约金。委培师范生顺利毕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由委托培养市安排工作,有编有岗。
21.哪些考生具有保送资格?通过什么方式可以获得保送入学资格?
答:(1)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济南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4类人员具有保送资格。
(2)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具有保送资格。
济南外国语学校推荐的优秀学生可以保送,保送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规定的名额,所推荐的学生只可保送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符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和《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20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的运动员,经体育总局资格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可免试进入高校学习。
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有关条款的公安英烈子女,可保送。
22.普通高校招生有哪些照顾政策?
答: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投档规定分为三类。
第一类: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包含下列考生:①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③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说明: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第二类: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录取。包含下列考生:①退出部队现役的;残疾人民警察。②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③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④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三类: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3.高等学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条件是什么?如何填报志愿?
答:(1)高等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是高校为了活跃校园文化,提升学生艺术素质水平,通过高考招收的有艺术特长的考生。考生须符合普通高校报名的基本条件和各项要求,具有一定的艺术特长,在参加招生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测试合格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方具备报考高水平艺术团资格。
取得招生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0年夏季高考并在特殊类型批填报志愿。录取时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合格名单和考生填报的志愿向招生高校投放档案,由招生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是指经过教育部批准的招生高校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的建设需要,推进素质教育,从参加全国统考的学生中特招有体育项目特长且又符合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高水平运动员考试:①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②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3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考生须符合所报高校的相关招生规定,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高水平运动员单设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不设专业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取得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资格的高校,同时取得多个高校资格的也只能填报1个高校志愿。参加招生院校文化单独考试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单独办理录取手续,不需要再填报高水平运动员志愿。
24.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考试科目有哪些?总成绩如何组成?
组成 | 科目 | 分值 | 合计 | 总成绩 |
文化 | 语文 | 120 | 520 | 750 |
数学 | 120 |
英语 | 80 |
专业知识 | 200 |
技能 | 专业技能 | 230 | 230 |
25.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技能测试部分如何组织?
答:技能测试分大类进行,共18个大类。按照方便组织,相对集中,就近考试的原则,由部分高职院校承担考试任务,报考人数较多的大类需要几所学校共同完成,考试时间一般为3月中旬。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分大类统一制定考试方案,统一命题。各大类的考试方案由主考学校分别提前公布,便于考生了解及适应。各大类考试形式不尽相同,有实操、笔试、线上电脑考试等,实行模块化考试,考试成绩由主考学校公布。
26.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本科普通批。分两次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次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按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划定;第二次在考生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之后,在有效生源范围内(含服从调剂考生),根据征集计划数与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划定。
专科(高职)批。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在有效生源范围内,分专业类别按招生计划1:1.3的比例一次性划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单独划定文化录取分数线;未达到本科线的技能拔尖人才考生,可填报专科志愿并录取。
27.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本科和专科志愿如何填报?
答:本科普通批。设置首次志愿、两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两次征集志愿均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首次志愿和第一次征集志愿可填报12个高校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可填报10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专科(高职)批。设置首次志愿、一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每次可填报1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技能拔尖人才未达到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可以填报专科(高职)普通批志愿。
28.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哪些群体招生?如何组织考试和录取?
答:招生对象。我省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学生开展。
考试和录取。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管理、命题、考试、阅卷和统分。招生院校的考核包括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招生院校独立或联合组织,专业技能测试以招生院校为单位组织。
考生综合成绩由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依据考生综合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其中运动专长考生和退役军人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29.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哪些群体招生?如何组织考试和录取?
答:招生对象。我省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主要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开展。
考试和录取。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管理、命题、考试、阅卷和统分。招生院校的考核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综合素质评价。招生院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
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考生综合成绩由招生院校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30.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后还能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和夏季高考吗?
答:凡被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含运动专长考生和退役军人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精神,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确定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特制定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有利于素质教育、有利于科学选才、有利于教育公平、有利于安全稳定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统筹兼顾、平稳过渡、简捷高效、易于实施,建立健全科学选才、促进公平、监管有力、服务高效的高校招生工作机制,提升我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试安排
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实行“3+3”模式,包括国家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等3科,以及考生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中选报的3科。考试总成绩为750分,3科高考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50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科等级考试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00分,转换为等级分计入总成绩,各科等级分满分均为100分。
(一)国家统一高考。
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全天和6月8日下午,其中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语(笔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1月8日上午,连续组织两次,每次考试时长约20分钟,考试成绩取两次中的高分计入外语科目成绩。
国家统一高考时间安排表 |
时间科目 | 上午 | 下午 |
1月8日 | 外语(听力)(9:00开始) | |
|
6月7日 | 语文(9:00-11:30) | 数学(15:00-17:00) |
6月8日 | | 外语(笔试)(15:00-16:40) |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由我省自主命题,考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选报3科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9日—10日,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时间安排表 |
时间科目 | 上午 | 下午 |
8:00-9:30 | 11:00-12:30 | 15:30-17:00 |
6月9日 | 物理 | 思想政治 | 化学 |
6月10日 | 历史 | 生物 | 地理 |
三、录取办法
招生类别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高校招生类别和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类别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一)普通类。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普通类一段线;按照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普通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1.提前批。包括军事、公安、航海、消防、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飞行技术等类型的本科招生,以及飞行技术、直招士官生等类型的专科招生。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第1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第2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4个顺序院校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可填报本科志愿,也可以填报专科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下、二段线上考生只能填报专科志愿。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投档,志愿相同的同分考生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特殊类型批。包括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等类型的本科招生。
安排一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且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招生高校根据教育部规定提出的分数要求、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
根据考生志愿按规定比例进行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3.常规批。包括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第1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按照学校专业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二)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的各专业类别的比例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1.本科提前批。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其他院校,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
填报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本科专业志愿须达到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其他院校本科专业,依据国家规定不受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限制。
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本科批。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
统考和联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或专业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类统考及部分联考专业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综合分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播音主持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书法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计算。
音乐类、舞蹈类联考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3.专科批。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志愿填报1个院校志愿;除此之外的其他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校考专业遵循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统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根据综合分数按照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其他专业认可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联考和校考成绩,遵循考生志愿,根据文化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三)体育类。
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两个批次依次进行。体育类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分数划线。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办法计算。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体育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1.提前批。包括省属公费师范生等类型的本科招生。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达到体育类一段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提前批志愿。
遵循考生志愿,依据综合分数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常规批。包括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第1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遵循考生志愿,依据考生综合分数,按专业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各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筹协调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高考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落实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高校的工作职责,加大组织力度,细化工作方案,强化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确保2020年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平稳落地实施。
(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招生考试条件保障,高标准建设标准化考点、技术支持服务和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加大基础教育投入,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综合考虑高中课程改革及选课走班给教师工作量的影响,充分肯定高中教师付出的努力和贡献,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高中教师的绩效工资。
(三)开展宣传培训。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制作“一本宣传册”、拍摄“一部专题片”、开展“一次新闻发布”、组建“一支专家队伍”、组织“一系列专题培训”、搭建“一个联合应答平台”,确保政策宣传的科学性、针对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积极为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四)开展模拟演练。根据工作需要开展2020年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全员全过程模拟演练,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程序、优化流程,为2020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基础。
2020年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2020年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命题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的文件精神。命题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2017级学生课程实施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7〕3 号)为依据,按照“立德树人、服务选才、引导教学”的原则,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要求,体现高校人才选拔的要求,贴近我省教育教学实际。各科目的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如下:
一、思想政治科目
考试形式: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长为90分钟。
试卷结构:试卷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满分为100分。其中,选择题分值约占45%,非选择题分值约占55%。
二、历史科目
考试形式: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长为90分钟。
试卷结构:试卷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满分为100分。其中,选择题分值约占45%,非选择题分值约占55%。
三、地理科目
考试形式: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长为90分钟。
试卷结构:试卷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满分为100分。其中,选择题分值约占45%;非选择题分值约占55%。
四、物理科目
考试形式: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长为90分钟。
试卷结构:试卷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满分为100分。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分值约占40%;非选择题包括填空、实验、作图、计算或简答等题型,分值约占60%。
五、化学科目
考试形式: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长为90分钟。
试卷结构:试卷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满分为100分。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分值约占40%;非选择题分值约占60%。
六、生物科目
考试形式: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长为90分钟。
试卷结构:试卷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满分为100分。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分值约占45%;非选择题分值约占55%。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9年12月18日
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教学〔20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我部决定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着力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服务国家战略,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坚持育人为本,探索在招生中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评价,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引导中学更加重视学生成长过程,更加重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加强统筹协调,与加快“双一流”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加强科技创新等改革相衔接,形成改革合力。促进公平公正,着力完善制度规则,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试点定位
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由有关高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合理安排招生专业。要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建立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形势要求和招生情况,适时调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三、招生学校和规模
起步阶段,在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见附件1)范围内遴选高校开展试点。相关高校可向我部申请并提交相关专业的招生和人才培养一体化方案。我部组织专家综合考虑高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质量、科研项目及平台建设情况、招生和人才培养方案等因素,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研究确定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专业和规模。2020年起,不再组织开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
高校要与各地教育部门充分沟通协商,统筹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招生定位和培养要求、各地高考综合改革进程以及中学素质教育推进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在各省(区、市)的强基计划招生名额,并在各省(区、市)的分省计划中安排。
四、招生办法
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多维度考核评价考生的招生模式。高校根据有关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制定强基计划的招生和培养方案。符合高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高考前申请参加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确定参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后,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有关高校要认真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向社会公布。
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破格录取的办法、标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后,由高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严格考核,达到录取标准的,经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予以破格录取。破格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应单独划定相应分数线)。
五、培养模式
招生高校要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单独人才培养方案和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高校,要加强对人才培养的统筹。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可单独编班,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高校可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本科阶段培养要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硕博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探索学科交叉培养。推进科教协同育人,鼓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吸纳这些学生参与项目研究,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进行人才培养的机制。强化质量保障机制,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查、科学分流。建立在校生、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持续改进招生和培养工作。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关键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教育部将加强对强基计划的政策支持。
六、严格规范管理
高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督,并建立申诉途径和举报机制。严格组织高校考核,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试题按机密级事项管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完善信息公开公示,落实教育部、省级、校级三级信息公开制度,合理设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于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大规模舞弊、招生严重违规的高校,取消其强基计划招生资格,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七、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强基计划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强基计划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监督相关高校在本地开展强基计划录取工作。有关高校是本校强基计划实施工作的责任主体,高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校有关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负总责。要统筹兼顾本校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制定招生和培养方案,确保相关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要加强宣传引导,深入细致地做好强基计划的宣传解读工作,积极开展面向考生和家长的政策咨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教育部将强基计划招生及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巡视和督导的工作范围,建立动态准入退出机制。
附件:1.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名单
2.强基计划招生程序及管理要求
教育部
2020年1月13日
附件1
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附件2
强基计划招生程序及管理要求
一、制定招生简章
有关高校应根据本校的办学定位、学科特色等,制定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内容包括领导机构、招生专业及计划、报考条件及方式、入围高校考核的办法、考核程序及办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及录取规则、监督机制、咨询及申诉渠道等。招生简章报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后,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申请报名
符合生源所在地当年高考报名条件以及强基计划招生学校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于4月份按高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对本地报名考生的高考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核。
三、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原则上于6月25日前根据高校招生简章确定的规则,向有关高校提供报名考生高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
四、确定入围高校考核名单并公示
对于以高考成绩入围高校考核的,有关高校在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应单独划定相应分数线,下同)上,按照在生源所在省份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以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高校考核名单。
对于符合高校破格入围条件的考生,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高校招生简章确定的要求,且原则上不得低于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有关高校原则上应于6月26日前确定入围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
五、组织高校考核
有关高校于7月4日前完成对入围考生组织高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其中体育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高校考核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由招生高校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合理确定高校考核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探索通过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方式,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增强选才的科学性。要充分运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全面、深入地考察学生的能力和素养。要加强命题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加强面试专家等相关人员名单的安全保密,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高校考核的笔试、面试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学根据入围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单于6月27日前提供。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招生高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考生就读中学提供经中学校长签字确认的综合素质档案。综合素质档案须提前在考生就读中学详尽公示。
六、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有关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提交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各省级招办应在提前批次录取开始前完成录取备案。破格录取的考生,按照高校招生简章公布办法进行录取。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有关高校须于7月5日前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七、严格遵守强基计划招生“十严禁”
高校不得发布未经教育部备案的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或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与强基计划招生挂钩的冬令营、夏令营及考核工作,或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报名、考核等有关工作;高校招生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辅导活动;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进行恶性生源竞争或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未经批准不得突破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录取;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相关学科之外的专业就读。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擅自扩大强基计划招生高校范围或出台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办法。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为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违反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